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环渤海 > 正文

内蒙古公布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为进一步加大教育扶贫力度、促进教育公平,让贫困家庭子女都能够接受更高质量更加公平的教育,确保自治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高等教育学业,自治区决定,从2017年开始,在继续实施城乡低保家庭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的基础上,将此项政策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村牧区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入学新生,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政策为:资助对象为当年被录取到普通高等学校、具有内蒙古自治区户籍且录取时为城乡低保家庭的子女和农村牧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4万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或高职高专类的新生一次性资助3万元;所需资金全部由自治区本级财政承担。

对城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入学资助政策为:对城乡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的具体政策由所在盟市自行制定,所需资金由盟市、旗县(市、区)承担,并报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备案。

为加强政策落实,自治区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政策,切实把这项惠民工作抓实抓好。(苗青 王中宙)

责任编辑:白岚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