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天津市建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天津市建筑业劳务用工属地管理的通知》,将实施多项举措规范天津全市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确保建筑业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根据通知,天津各区建设管理部门严格对辖区内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有效监管,监督施工企业落实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8项制度,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发生。从今天起,天津各区建设管理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责令违规企业限期整改;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或不按要求进行整改的,依法处罚。各施工企业严格落实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工资“月清月结”等管理制度,接受项目所在区建设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同时,各施工企业定期向项目所在区建设管理部门上报劳务用工管理情况。天津市建委建立建筑业劳务用工管理考核制度,考核结果定期向各区政府通报。凡监管责任不落实、工作不主动、推诿扯皮的,将在天津全市通报批评。(记者 雷风雨)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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