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岚)今年4月份起,省住建厅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全省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重点对无证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炒卖房号等18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目前,已对全省5000余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对498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曝光。
行动:
重点查处18项违法违规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今年4月份,省住建厅、省工商局、省物价局、省司法厅、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房地产中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重点对无证经营、发布虚假房源信息、炒卖房号等18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根据该通知,于今年10月底前,各市、县对辖区内所有房地产中介机构、房地产中介网站进行彻底排查,逐一建立工作台账。通过现场巡查、合同抽查、投诉处理等方式,对房地产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典型案例。
记者从省住建厅获悉,截至目前,已对全省5000余家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了拉网式排查,共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354项,下发限期整改通知单688份,行政处罚96万,对498家违法违规企业进行了公开曝光。
严打:
扰乱秩序中介依法清出市场
通知要求,12月底前,在全面检查基础上,根据各地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省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对群众举报和反映的重大案件进行重点检查。同时,对工作走过场、整治不力、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
对检查中发现、群众举报投诉以及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要真查真打、严查严打、狠查狠打,依法采取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取消网签资格、行政处罚及关闭网站等措施,并记入信用档案。
对严重侵害群众权益、扰乱市场秩序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依法将其清出市场,涉嫌刑事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司法部门处理。对花样翻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主动出击,露头就打,绝不姑息手软。
对有案不查、轻查轻处、甚至袒护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肃追究责任。
措施:
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
通知还强调,各地要针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着力加强行业管理长效机制建设。
要严格落实中介机构备案制度,在政府网站等媒体公示备案、未备案中介机构名单。加快推进二手房交易网签系统建设,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推行从业人员实名服务制度。建立房源核验制度,为房屋产权人、备案中介机构提供房源核验服务。
要健全完善房地产中介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强化行业自律,行业协会要积极开展行业诚信服务承诺活动。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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