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天津交管部门通报,对今年8月以来查处的1715条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涉及车辆牌照、所属企业、驾驶人姓名、违法类型等集中在“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安全综合服务平台(http://tj.122.gov.cn)”予以公开曝光,并向“信用中国”网推送,纳入社会征信体系。
从违法类型来看,“机动车行驶超速50%以上”违法占比最多,多达978条,占比57%;“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348条,占比20%;“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法134条;“驾驶中型以上载货、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违法70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54条;“交通肇事逃逸”31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29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20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15条;“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道路行驶”15条;“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7条;“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行驶证”违法3条;“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暂扣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处理”5条;“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3条;“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2条;“客运车辆载客超载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1条。
从车辆类型来看,其中1456条违法记录是小型汽车,约占总数的85%,占比最多;大型汽车存在115条违法记录,约占总数的7%;无号牌车辆存在107条违法记录,约占总数的7%。同时,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机动车违法记录达1362条,占违法总数的80%。(记者 何会文 通讯员 郭鑫鑫 黄磊)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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