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考试院获悉,2017年下半年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10月21日、22日举行。本次考试,天津市共设19个考区、47个考点。本次考试全部学科实行分卷考试,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或其他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凡违反《考生守则》的,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国家教育考试,适用于刑法修正案(九)中的相关条款,组织作弊、帮助作弊、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以及替考与被替考等舞弊行为将触犯刑法。(记者 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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