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并落实排污许可制,是保护生态环境重要改革举措。日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向凯诺斯(中国)铝酸盐技术有限公司颁发了排污许可证,这也是天津开发区环保局发放的首张排污许可证,标志着开发区排污许可工作进入了一个新阶段。
天津开发区环保局发放首张排污许可证
开发区环保局总工程师卫红梅表示,排污许可证是企事业单位生产运行期排污行为的唯一的行政许可,规定了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应当依法遵守的环境管理要求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义务,是实现“一证式”排污管理的基础。为保证核发质量,开发区环保局对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文件,从基本生产设施、产品产量、产污环节、治理设施、主要污染物排放许可量、自行监测、环境管理台账记录等方面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了细致地合规性审查,并多次修改完善许可内容。该排污许可证颁发后,开发区环保局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依证监管。
凯诺斯公司负责人韩传岭说:“凯诺斯作为高性能铝酸盐结合剂的世界主导生产商,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公司历来重视环保工作,且非常荣幸取得开发区的第一张排污许可证。公司后续会以此为契机,继续强化环保红线意识,落实好环保主体责任。”
据介绍,依据环保部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总体安排,天津开发区已于6月底前配合天津市环保局完成了造纸、火电行业共5家企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继向凯诺斯发证后,开发区环保局将着力做好原料药制造、电镀、农药、石化等行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及监管工作。(记者李泽亚)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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