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卫计委获悉,今年5月,省卫生计生委下发《辽宁省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我市在2017年7月《转发辽宁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辽宁省2017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中要求,我市三级以上医疗机构(儿科医院或儿科门诊除外)全面取消门诊静脉输液。急诊和日间手术患者在严格掌握适应症的情况下可采取静脉输液治疗。目前,我市24家三级医院中,除了大连市儿童医院和大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外,其他22家三级医院已经全面取消了门诊静脉输液。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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