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辉)近日,秦皇岛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去产能企业职工安置工作的通知》,对2017年至2020年秦皇岛市去产能职工安置工作作出部署。为做好此项工作,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计划拿出3亿元失业保险金作为补贴资金,专门用于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稳岗补贴,帮助企业摆脱困难,稳定就业岗位。
据了解,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已连续缴费1年(含)以上且无欠缴,上年度裁员率不超过4.5%,且2017年以来属于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治理大气污染工作涉及企业以及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可以申报此项补贴。上述“脱困升级中对当地经济、就业有重大影响的企业”还需具备下列三个条件:一是系规模以上企业;二是符合国家大中型企业标准;三是2017年以来为克服生产经营困难实施了产品、产业升级改造项目。
符合条件的企业,向参保地人社部门提出书面申请,2017年至2020年,只能申请一次。申报时需要提供企业享受扶持政策认定申请表,
企业申请享受稳岗补贴政策情况报告,上年度职工减少情况统计表,由国家、省、市政府或市直部门2017年以来印发的相关文件以及证明企业已完成相关项目的材料。
稳岗补贴标准按当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为基数,连续缴费1年(含)以上5年以下的,按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50%计算,补贴期限为6个月;连续缴费5年(含)以上的去产能企业按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100%计算,补贴期限为6个月;连续缴费5年(含)以上的特定化解过剩产能企业,按参加失业保险人数的100%计算,补贴期限为12个月。享受政策企业得到的补贴资金要专款专用,只能用于职工缴纳社会保险,不得违规使用。
拟申报享受稳岗补贴政策的企业,可登陆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相关文件和材料,按文件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联系人:劳动关系科 许德(电话:3262682)
失业保险处 刘澎(电话:3262675)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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