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郑璐)11月28日,记者从晋城市相关部门获悉,该市出台《关于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提出每年列入预算20万元作为实施商标品牌战略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对企业商标专业知识培训、品牌产品宣传推广、品牌维权、商标品牌基地建设、品牌企业参加国内外知名展会等进行支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商标品牌建设的扶持力度,推动全市形成一批具有明显市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商标品牌。
《意见》明确,对荣获“中国商标金奖”等国家级荣誉的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成功注册一件地理标志商标一次性奖励10万元;被认定为山西省著名商标的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于被国家工商总局或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认定为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将在宣传、招(投)标、融资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同时,各县(市、区)政府也将根据自身实际安排一定的品牌建设专项基金。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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