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君星)12月1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对我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督导检查反馈意见会召开,会议认定我省34个县(市、区)达到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据介绍,11月26日至12月1日,督导检查组分10个小组对34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51所(个),其中小学157所,初中108所,一贯制学校16所,完全中学5所,教学点56个,特教学校9所。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36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21622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检查结果显示,34个县(市、区)达到了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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