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16年前的交通事故,改变了两个家庭的命运。
肇事者选择匆匆逃离,陷入焦虑不安的漂泊生活,而死者家属,在愤怒和怨恨中艰难熬过来。
9月30日,这起发生在四川遂宁市蓬溪县的交通肇事逃逸案终于得以了结。
肇事者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移送起诉,在取得死者家属谅解的前提下,法院最终对肇事者作出“判二缓二”的裁决。
这是一起典型的“从轻发落”。
骑车撞人致死后肇事者外逃
2001年8月25日早上8点过,蓬溪县三凤镇梨树村村民何小平骑着自行车去赶集,家里收稻谷请了人,他去买些菜,车后座上还载着邻居12岁的孩子。
蓬溪县金龙乡六村的冯朝容也去赶场,和两个村里人走在一路。在离三凤镇不远的一个叫莲花池的地方,长下坡,何小平骑车撞上冯朝容。冯朝容倒地昏迷,何小平与周边村民把她送到了三凤镇卫生院救治,因伤势严重,又转到遂宁市人民医院。
那一年,何小平18岁,被吓着的他,在事故发生两天后,选择了外逃打工。
那一年,冯朝容25岁,她的丈夫凌清华27岁,儿子4岁。得知妻子受伤的消息,凌清华正在地里干活,他惊慌失措地往医院跑。结婚几年,他和妻子感情很好,日子实实在在。
这一切毁于一旦。他四处借钱救治妻子,但在医院躺了12天后,妻子最终没有挺过来。期间,何小平的叔叔在送来600元后,再无力支付医药费用。而更让他气愤的是,肇事者已经找不到了。凌清华报了警,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何小平负事故全部责任。
受害者家属尝试很多方法寻人
为了救治妻子以及处理妻子的后事,凌清华背上八九千元的债务,他只有带着孩子来到遂宁城里,一个人既照看孩子,又摆摊修车,每天起早贪黑。这16年来,凌清华尝试了很多方法去寻找何小平,四处打听,也去过他的村子。他恨这个肇事者,毁了他原本美好的生活,而又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
今年7月17日,三凤镇派出所所长蒋保华带着几个民警在何小平的家里将其抓获,随后把人移交给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得知何小平被抓获归案,凌清华心里五味杂陈,“当时眼泪都出来了。”
原来,何小平一路逃到新疆,然后进了一家工厂打工。他心里充满内疚和焦虑,他不知道如何面对,晚上常常失眠。
2004年3月27日,备受内心煎熬的何小平走进了新疆昌吉市一个派出所,投案自首。民警告诉他,这种情况回老家派出所更便于处理。他有考虑过回来,但最终没有成行。本次蓬溪人民法院的审判,调取了他在13年前的这次自首笔录,并认定其有“自首情节”。
家属原谅 从轻处罚
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特勤中队中队长杨华负责此案,他告诉记者,受害人家属一开始态度非常坚决,不要赔偿,该怎么判怎么判。
11月28日,记者在何小平老家看到,几间低矮的平房,确实空空荡荡,没什么像样的家具。杨华将当事双方家属组织到一起,进行调解。
在纠结了两个月后,凌清华最终在谅解书上签了字。一直在云南的小川跟父亲说,恨他也没有用了,妈妈也不能活过来,就让事情有个了结吧。在民事赔偿方面,按照当年的标准,一共将近6万元。何小平家拿不出这些钱来,东凑西借,最终只给了4万元。
9月30日,蓬溪县人民法院决定减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何小平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宣告缓刑二年。”何小平告诉记者,这是最轻的宣判结果了,受害人家属的谅解,让他很是感激。
凌清华觉得事情有个了结,“刚出事的时候,杀了他的心都有”,但人已经去了那么多年了,不能老去想过去,“心里放下了,才能过得轻松”。
(成都商报)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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