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蔡洪坡)12月5日,记者从省交管局获悉,为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从源头堵塞交通安全隐患,按照《全省公安机关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方案》的工作部署,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制定了排查措施,部署专门警力在全省展开拉网式全覆盖的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截至11月底,全省已排查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554处。其中,A类(道路基础设施不完善隐患)120处,B类(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88处,C类(交通违法突出路段隐患)139处,D类(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90处,E类(自然环境、恶劣天气交通安全隐患)78处,G类(事故多发点段隐患)39处。其中,廊坊、沧州市排查隐患数量在全省分列前两名。
在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中,全省各地公安机关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明确分工,突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责任落实。建立了严格的责任倒查追究制度,对每一条路、每一个企业、每一所学校、幼儿园都明确了隐患排查责任人。省高速交警总队将排查出的交通安全隐患函告交通业主部门,及时整改各类隐患,并建立滚动排查机制,发现新的隐患及时协调整改,确保大排查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据悉,各地公安部门将对排查出来的交通违法突出路段隐患进行梳理分析,及时反馈各级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排查一处,整治一处。同时,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谁漏查、谁担责”的原则,严格责任倒查追究。省公安厅建立了挂牌督导机制,对较大事故频发,整改工作措施不力的单位开展专项督导,限期解决。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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