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李凌、姚琳 记者李遥)《保定市市直机关第一批取消和调整涉及群众办事的证明材料清单》和《保定市行政机关收取社区(村)负责开具的证明材料清单》日前经保定市政府批准,12月7日正式向社会公布。
今年以来,保定市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通过清理涉及群众办事的各种证明,切实解决办事证明过多过滥和不统一、不规范问题。
此项工作采取单位上报、网络征询、基层调研等形式,在摸清需开证明材料底数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及向各县(市、区)及市直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最终形成两份规范证明材料的权力清单。
这两份权力清单共取消和调整群众办事证明34个。其中,无法律法规依据的8个、市级设定的3个、通过个人(单位)承诺替代的10个、通过合法执照替代的2个、通过网络核验或部门信息共享的11个,涉及住房保障、交通出行、劳动就业和企业(团体)成立登记、经营许可、变更备案等方面。明确社区(村)只负责开具21项证明,包括居住类、社保类、政审类、婚育类等9类。
“保定市政府下大力‘减证便民’,就是要让信息多‘走路’,让群众少跑腿。此次已取消的证明材料,行政机关一律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保定市行政审批局党组书记张瑞清说。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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