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马彦铭)近日,在天津召开的京津冀鲁药品生产监管联席会议上,北京市食药监局、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河北省食药监局、山东省食药监局就协调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组织生产、供应等达成协议。根据协议,在产的供应短缺药品品种遇到生产线改造、产能不足,或部分工序影响产能的情况,可协调委托生产。
根据协议,京津冀鲁将建立短缺药品信息汇总分析机制,建立区域协作可生产品种清单,并对在产品种生产供应情况实施动态监测。加强区域药品生产协作,对短缺药品委托生产等许可事项采取简化流程、缩短时限等措施,促进短缺药品尽快生产上市。遇灾情、疫情等突发情况,京津冀鲁协调区域内药品生产企业组织生产,优先供应。
协议还提出,对价格垄断、恶意涨价等行为致使出现药品短缺的,京津冀鲁四地将采用协同惩戒措施,实施黑名单管理,并函告药品招标采购部门。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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