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宝云)记者从12月11日至12日在承德召开的全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现场会上获悉,我省将在2019年全面推开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到2021年底基本完成。
据介绍,经过多年积累,我省农村积累了大量集体资产。目前,我省农村集体可以价值计量的账面资产总量达880多亿元(不含集体企业)。没有进行价值计量的,以土地为主的集体所有的荒地、林地、园地、闲散地等资源性资产数量庞大,仅集体建设用地就在4000万亩以上。长期以来,这些由村集体统一经营的资产资源,由于底数不清、产权关系模糊、主体缺位、经营机制不活,不仅增值乏力,而且流失问题十分普遍。
为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我省确定了一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农业部、中央农办今年新确定的4个试点县;另一类是省里确定的11个试点县。试点完成期限统一为2018年底。
我省把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紧迫任务。在推进过程中,将突出抓好清产核资、科学界定成员身份、有序推进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推进集体资源性资产股份合作、探索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权能等五个关键环节,把握好明确试点目标、细化改革试点任务、应用好改革试点成果三个重点。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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