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经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市各选举单位选出的522名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全部有效。在522名代表中,连任代表有229名,占代表总数的43.87%。
省人大常委会确定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为529名,根据沈阳市实际分配到各选举单位的522名,暂控7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规定,各选举单位共依法选举产生沈阳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522名。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委员会对这些当选代表的代表资格进行了逐一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根据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提出的报告,确认这次选举产生的522名代表的代表资格全部有效。
新当选的522名代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其中,公务员代表有174名,占代表总数的33.33%;企业单位负责人代表120名,占代表总数的22.99%;专业技术人员代表93名,占代表总数的17.82%;工人、农民代表80名,占代表总数的15.33%;解放军代表13名,占代表总数的2.49%;其他方面代表42名,占代表总数的8.05%。
在522名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有85名,占代表总数的16.28%;妇女代表有171名,占代表总数的32.75%;非中共党员代表有182名,占代表总数的34.87%。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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