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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买卖合同增加户口迁移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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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适应目前北京市存量房屋交易市场新情况,增强交易透明度,维护买卖双方切身利益、合理引导存量房屋买卖行为,市住建委和市工商局对现行《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做出重要修订。昨日起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买卖合同”明确了房屋成交价格的构成及金额,以减少“阴阳合同”交易。在文本中明确“该房屋附属设施、家具家电、装饰装修等有关价格已全部包含在上述房屋成交价格内”,并进行了详细列举,防止买卖双方为了规避税收,将房屋成交价格拆分为净房屋价格和装饰装修等价格的情况发生。同时文本要求房屋转让价款、申请贷款与申报的房屋价款、缴纳税收时申报的房屋价款一致。

同时,“买卖合同”细化了逾期迁出户口的违约责任。因户口迁移引发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较多,为了避免纠纷发生,在合同文本中明确约定户口迁移条款,并约定了户口预期迁出等相关违约责任。“买卖合同”还实现了与当前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并增加了特别提示和术语解释。

目前,相关示范文本已通过“首都之窗”网站和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记者 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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