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着力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网络,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20年,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完备、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城市市政基础设施体系,使基础设施对经济社会发展支撑能力显著增强。
1月2日,省住建厅与省发改委联合下发《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明确了到2020年我省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目标和任务。根据《实施意见》,我省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将遵循“规划引领、补齐短板、绿色低碳、机制创新”的原则,重点完成11项工作任务。
这11项任务包括:加强道路交通系统建设,提高交通综合承载能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建设,促进居民出行高效便捷;有序开展综合管廊建设,解决“马路拉链”问题;构建供水安全多级屏障,全流程保障饮用水安全;全面整治城市黑臭水体,强化水污染全过程控制;建立排水防涝工程体系,破解“城市看海”难题;加快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建设模式转型;优化供气供热系统建设,提高设施安全保障水平;完善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提升垃圾资源利用水平;恢复城市自然生态,营造城乡绿色宜居空间; 推进市政设施智慧建设,提高安全运行管理水平。
为确保11项重点任务顺利完成,《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作为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要科学编制规划,加快项目实施,多渠道筹集资金,并加强科技支撑,强化监督考核,把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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