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发改委昨天通报一起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涉及单位为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目前,管理中心已主动整改,废止了其发布文件中排除、限制竞争的规定。
通报称,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6年9月30日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担保服务费支付方式及下调二手房评估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京房公积金发〔2016〕28号)(“28号文件”)。文件规定二手房评估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件600元,且指定了6家评估公司承接该项业务。对此,北京市发改委对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展了反垄断调查。
经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事业单位,是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二手房公积金贷款评估收费不在现行国家及北京市定价目录内,属于市场调节价,其价格应该由经营者自主制定。管理中心制定28号文件规定二手房评估费最高收费标准为每件600元及指定6家评估机构的行为,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第八条和第三十二条规定,损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利益。
在接受反垄断调查后,管理中心认识到28号文件存在排除、限制竞争的问题,立即主动整改。2017年10月26日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二手房评估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废止了28号文件第五条“二手房评估费的最高收费标准从1500元/件下调为600元/件”的规定。2017年12月28日发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二手房评估机构选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进一步放开认可的评估机构范围”等。
北京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的行为要符合《反垄断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相关规定,防止滥用行政权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政策措施。市发改委将继续关注管理中心整改落实的情况,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
北京晨报记者 王海亮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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