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做高”评估价风险大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林琳
一套275万元的物业,因为评估价“做”到300万元,买家“首付”只需10几万元就可以买下!“物业做高评估价是常态。”业内人士透露,在房地产市场中,评估价时常起着重要的“作用”,是某些买家使用杠杆的重要帮手,但很多人未认识到抬高评估价是“铤而走险”,建议买家和卖家都要多方面评估物业的市场价值,置业也要量力而行,面对首付和高月供之间要做好平衡,避免盲目评估价格带来的陷阱。
近日,广州市场成交一套放盘价275万元的三房单位,买家在2个小时内拍板买下,理由是中介承诺可以将评估价“做高”至300万元,预计可向银行贷到260万元左右的款项,实际上买家只需要付10余万元的“首付”。
275万元的房子“做高”到300万元,也只是提高了25万元,有意义吗?房天下广州二手房高级分析师李超解释,正常情况下,物业的评估价能做到卖家报价的7成,即按这套物业,评估价正常是275万元×70%=192.5万元左右,银行一般采用评估价的70%~80%左右放款,即该套物业的放款正常在134.75万元~154万元左右,买家需要付首付120万元左右。而评估价为300万元,最后买家拿到260万元左右的贷款,也就是“首付”只有10多万元。
虽然李超算了算这笔账,称买家月供增加了将近一倍,达到2万元/月,对于自用买家来说有一定的压力,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就一般不太理会。
有业内人士透露,个别中介和部分评估机构有长期合作,只要买卖双方同意,某些成交可以在缴纳2000~5000元的“评估费”后将物业的评估价做高,买家承受更多的贷款和利息,但能获得“一时痛快”——少交首付。“高评估意味着高月供,即将成本转嫁给新的接盘人。”
据了解,这种“做高”评估价的做法在2016年~2017年年初出现较多,原因是市场有“需求”。有业内人士分析称,一个是买家没有意识到自己面临的风险,刻意做高评估价很可能在银行留下骗贷嫌疑,影响自身贷款,又可能因为高月供难以承担而被“套牢”。此外,市场价格仍然处于不透明状态:“无论是业主还是买家,其实对物业的估价并不够清楚。”
2017年年末房地产贷款余额32.2万亿元
广州日报讯 (全媒体记者张忠安)19日,央行发布了2017年四季度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虽然房地产贷款约增长超过两成,但增速明显下滑,住户消费性贷款增速减缓。
数据显示,2017年年末,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120.1万亿元,同比增长12.7%,增速比上年末低0.8个百分点;全年增加13.5万亿元,同比多增8782亿元。
其中,人民币房地产贷款余额32.2万亿元,同比增长20.9%,增速比上年末低6.1个百分点;全年增加5.6万亿元,同比少增1087亿元。2017年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21.9万亿元,同比增长22.2%,增速比上年末低14.5个百分点。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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