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肖玉宏 记者刘禹彤)日前,唐山市出台文件,将门诊诊察费纳入医保统筹基金支付范围。该政策是唐山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自2018年1月20日零时起实施。
具体办法是,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持社会保障卡到全市23家公立医院改革医疗机构就医时,医保统筹基金按照规定的医保报销标准支付门诊诊察费。省级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调整为15元,医保报销14元;急诊诊察费、主任医师诊察费调整为30元,医保报销14元;副主任医师诊察费调整为20元,医保报销14元;知名专家诊察费调整为60元,医保报销14元。市级医院普通门诊诊察费调整为10元,医保报销9元;急诊诊察费、主任医师诊察费调整为25元,医保报销9元;副主任医师诊察费调整为15元,医保报销9元;知名专家诊察费调整为50元,医保报销9元。急危重症参保人员未持卡在门诊就医发生的门诊诊察费,医疗机构可以在48小时之内进行补录。
责任编辑:白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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