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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过渡期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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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2月13日电(吴晓琴、庄红韬)2月12日,财政部等四部门发布了《关于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调整优化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新能源乘用车单车补贴最高5万元,补贴新政从2018年2月12日起实施,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为过渡期。

2018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过渡期期间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新能源客车按照《财政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财建〔2016〕958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按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2017年新能源乘用车补贴标准

新能源乘用车单车补贴金额=里程补贴标准×电池系统能量密度调整系数×车辆能耗调整系数。单位电池电量补贴上限不超过1200元/kWh。单车最高补贴5万。

新能源客车标准为:单车补贴金额=Min{车辆带电量×单位电量补贴标准;单车补贴上限}×调整系数(包括:电池系统能量密度系数、单位载质量能量消耗量系数、快充倍率系数、节油率系数)。

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补贴标准。新能源货车和专用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单车最高10万元。

责任编辑:郝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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