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随地吐痰乱扔垃圾罚款10到50元
“八区一县”城区范围同步执行,处罚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
沿街散发广告拒不整改的,处以200元到1000元罚款
本报讯(记者 孙会芳)石家庄市城管委日前组织“八区一县”城管部门召开“讲文明、改陋习、去顽疾、洁城区”活动执法培训会,对相关执法人员进行统一培训,统一了执法处罚标准、原则、程序和执法尺度。3月1日起,市城管委执法单位、“八区一县”城管综合执法机构将安排专门力量,对影响城市环境卫生、市容市貌的行为,根据《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实施处罚。
市城管委强调,在执法工作中,执法时至少要两名以上正式执法人员;处罚之前一定要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的权利,不可剥夺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处罚时要当场出具处罚决定书,写明违法事实,以及依据的条款,要给当事人出具正规处罚票据,并要求执法人员要让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不能只罚不管。
据介绍,此次活动将按照《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条例》规定,在“八区一县”城区范围同时开展,以有执法资格的正式城管队员在街面上多频次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纠正问题为主要形式。对轻微违反条例的行为,将以批评教育并处罚相结合;对于恶意、不听劝阻、危害行为比较大的,将顶格处罚。
处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对随地吐痰、乱丢纸屑烟头等垃圾的行为,处以10元到50元罚款;对沿街散发广告、商业宣传的行为,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处以200元到1000元罚款;对车窗抛物等不文明行为,处以10元到50元罚款;同时,对违反市容管理条例的行为,依照条例规定进行相关处罚。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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