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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龙游一养殖场污水直排农田流入衢江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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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养猪场污水直排口

图2:养猪场正门及污染环境监督公示牌

图3:环保执法人员对直排污水取样

消费日报网讯(记者 江红滨 报道) 3月20日,浙江省龙游县模环乡前江新村民众反映,位于该乡士元村的大北农集团浙江龙游养殖场污水长期直排,造成农田无法耕种、毛竹林大面积死亡、生态环境严重破坏,特别是夏季,整个村庄臭气熏天,已经严重影响村民日常生活。

据了解,大北农集团浙江龙游养殖场是龙游县辖内规模较大的生猪养殖场,猪舍建筑面积3462平方米,核定限生猪存栏量1240头。

图4:由水塘流向农田的排污口

图5:恶臭的污水正源源不断地流向农田

走进养殖场,一股猪粪味弥漫在空气中令人作呕,在养殖场污水处理池的旁边有三个水塘,塘里的污水散发着恶臭。只见一根连接在养殖场污水处理池的排水管道正向水塘里直排散发出猪粪味的污水,然后通过水塘,污水正源源不断地直接流入农田及周边竹林地,最终流入衢州境内的母亲河——衢江。

图6:(被污染的农渠)通过农渠最终流入衢江

由于前江新村饮用水源采自地下井水,最让村民担心的是:长期饮用如此污染的水,将会对人身体造成伤害。“我们希望政府相关部门立即要求养猪场停止排污,亦或是尽快搬迁,还村庄一片净土。”村民们激动地说。

当日,龙游县环保局接到情况反映后,高度重视,该局环境监察大队长胡远鸣带领执法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对直排的污水进行了取样。模环乡分管环保及农业的宋小兵也来到现场,协助环境执法人员对该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和周边环境进行了全面检查,并对现场检查情况进行了文字记录。随后,大北农集团浙江龙游养殖场负责人李小鹏在环保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的现场检查记录上进行了签字。

图7:环保执法人员现场作检查记录

那么,该养猪场是否有环评手续呢?据悉,近年来临近衢江等地养猪场逐渐被整治取缔,龙游境内大大小小养猪场突然崛起,目前全县所有养猪场都未进行环评,当地相关部门已经着手按照“整治一家验收一家”进行规范整治。

对于此次大北农集团浙江龙游养殖场污水直排问题,环保执法人员当场表示:如果检测出外排污水超标,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标准对企业进行重罚,日后还将对该家企业加大巡查力度,严防重度污染环境事件发生。本网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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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我国《环保法》第六章 第六十三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除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一)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

(二)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

(三)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

另外,我国《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五章 第三十八条规定,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依法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未进行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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