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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家庭医生签约医疗机构增至151家

来源: 辽沈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沈阳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发布了新增后的“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共有151家定点医疗机构在列,沈阳市城镇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可就近选择一家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签约家庭医生,签约费医保承担20元,个人支付的20元也可选择医保个人账户支付。

本次公布的承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名单中,包含和平区、皇姑区、浑南区、辽中区、沈河区、大东区、苏家屯区、铁西区、法库县、于洪区、新民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医院,共151家。其中多为基层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家庭医生的签约服务费为70元/人/年,其中签约居民个人承担20元/人/年,医保基金承担20元/人/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承担30元/人/年。需个人承担的费用可用医保个人账户进行支付。居民可自愿签约家庭医生,签约周期原则上为一年。家庭医生是以团队形式为居民提供服务。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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