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玉梅)记者从肃宁县公安局获悉,近日,一村民因在家门口种了81株罂粟,受到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5月14日,肃宁县公安局师素派出所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辖区一名村民在自家门前菜地上非法种植罂粟。民警赶到现场后看到,村民种植的确实是81株罂粟(左图)。民警对罂粟进行了铲除收缴,并对种植者给予行政拘留10日的治安处罚。
民警提示,罂粟是国家明令禁止种植的一种毒品原植物。我国法律规定,一株也不能种,种一株就是违法!如发现有人非法种植罂粟,应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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