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山东网5月24日讯 (记者 刘自锐) 记者从山东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发布会中了解到,2017年,山东省对2016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人员上调养老金标准。这是山东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13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本次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平均每人每月增加55元,总体上调比例达到5.77 %。
截至2017年11月,山东在养老保障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4529.3万人和7272.5万人。
山东省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丁希滨介绍,山东进一步强化政府兜底保障作用,城镇特困老人生活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752元,并按照失能、半失能和自理标准,由政府分别给予5529元/年、3096元/年、1610元/年的护理补贴;农村特困老人生活补贴标准提高到5811元/年,并按照失能、半失能和自理标准,由政府分别给予每年4866元/年、2646元/年、1383元/年的护理补贴。
同时,高龄津贴制度覆盖全部90岁以上老年人,8个设区市、91个县(市、区)建立了80至89岁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省级财政向16个市(不含青岛)拨付百岁老人长寿补贴金1253万元。截至2017年底,全省有847.42万人参加“银龄安康”老年人意外伤害组合保险,占应投保老年人总数的46%,先后有8万余名被保险人获得理赔资金1.58亿元,有效发挥了商业保险在防范老年人意外风险方面的作用。
丁希滨介绍,山东积极推动老年优待政策落实,省老龄办组织开展了《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修订调研,推动各市全面落实65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工具等政策;做好老年免费查体工作,全省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67%,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超过60%;各类公办旅游景区对老年游客实行免费或给予半价优惠;65岁以上老人办理普通护照及加注、出入境通行证等证件享受免费邮寄。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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