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雁冰)记者从市交管局获悉,我市新增三处“不按规定交替通行”区域,并设置“电子警察”抓拍设备抓拍“不按规定交替通行”交通违法行为。三处区域具体为:西二环与建国路北口北向南方向;南二环与汇宁街口;和平路高架桥平安大街上桥口西向东方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机动车在车道减少的路段、路口,或者在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到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机动车应当依次交替通行。”交替通行规则实际上是让行原则的具体体现,确定交替通行规则的目的就在于防止随意变道、争道抢行、开斗气车等使交通无序而造成的交通拥堵甚至交通事故。实践证明交替通行规则既有利于减少道路的人为拥挤,促进道路交通秩序的有序、安全与畅通,更有利于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按秩序通行的理念,从而构建一个和谐、有序、安全的道路交通环境。
简单来说,“交替通行:就是两车道并一车道遇拥堵时,一旦你所在车道的前车并入了主道(不管前车是否违法),你都应该遵守“交替通行”的规则,礼让另一条车道的车辆并入主道后再依次并道。
电子警察抓拍“不按规定交替通行”主要是依靠“视频监控+车辆捕捉”技术,通过一定的算法,对抓拍区域内的两条车道车辆固定“1、2,1、2”的交替通行模型,一旦规则被打破,出现“1、1”或“2、2”的情形,电子警察将马上拍摄一段违法视频,同时抓拍四张违法照片,作为处罚依据,经后台人工审核后纳入处罚平台,处以罚款200元、不记分的处罚。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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