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7月4日从省民政厅获悉,为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推进深度贫困地区精准脱贫,我省确定济宁市为全省农村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试点市,主要任务是针对农村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失能老人和失能重度残疾人开展集中供养试点,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的农村特殊困难家庭失能人员集中供养的经验做法,为全省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
对于集中供养试点,我省明确,政府集中供养对象范围为无脱贫能力的农村低保户和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失能老人、重度残疾人;坚持自愿,经本人或监护人同意;政府集中供养后,其本人原有低保、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高龄津贴等相关待遇不再保留;政府集中供养标准与当地农村特困人员同等,原则上入住具有服务能力的公办养老机构或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有资质的社会养老机构供养。(记者 齐静)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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