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伟广)7月5日,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向衡水一中、衡水二中、衡水中学实验学校等辖区内所有相关高收费学校发出司法建议,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子女就读高收费学校进行限制。
7月9日,记者在衡水市第一中学校门口看到张贴着《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致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家人们的一封信》。其中写道,“又是一年招生季,各位家长都在为给孩子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辛苦奔波,我们充分理解各位家长的舐犊情深,但与此同时,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理应得到尊重。我们呵护孩子的健康成长,同样也要维护法律所保护的社会秩序。”
“一封信”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已被法院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失信惩戒系统的,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将受到禁止。桃城区人民法院根据有关规定已经向衡水一中等所有高收费学校发出司法建议书,要求学校在招生时须对所招录学生家长的失信情况进行审查,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学校一律不得录取,不为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对已经录取的学生,如果发现其父母有上述行为,应责令退学或转到公办学校。
此举立即引发广泛关注和热议,有的表示赞同,有的则认为不应“连坐”牵涉到无辜的子女。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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