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员投稿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品味 > 大千世界 > 正文

丈夫给情人买车 妻子追索车款 情人被判归还20万元

来源: 北京晚报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京报网讯(记者安然)2012年,赵某花20万给情人小王买了一辆车,如今,被发妻张某发现了起诉到法院,要求小王还钱。小王觉得,“我接受的是这辆丰田车,不是20万”,因此只同意把使用六年的车还给她。密云法院近日发布消息说,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小王要还20万。

这辆车购置于2012年5月。当时,赵某刷卡,车买下来后登记在小王名下。张某发现后,将赵某和小王一并诉至法院,要求法院确认这个“20万元赠与行为”无效,同时要求小王还钱。

作为被告,赵某同意妻子的全部诉讼请求。小王则认为,当时赠与的是车辆,并不是购车款,因此只同意返还丰田轿车。

案子的焦点在于,这个赠与行为到底有效无效,赠出的到底是钱还是车?虽然钱也在贬值,但显然车贬值得更快。法院认为,赵某是将购车款20万元支付给销售商用于买车,而不是将原来登记在自己名下的车辆变更登记到小王名下,从这个行为可以看出,“赠与”的是购车款。根据法律规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双方应当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赵某的赠与没和妻子商量,就对大额共同财产单独进行了处分,小王在接受赠与时也不能算是善意第三人,因此,赵某赠与小王购车款20万元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应属无效行为,小王应当将取得的款项返还给赵某和张某。

鉴于赵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且赵某同意张某的诉讼请求,故法院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乔慧

Tags:
转发至: 分享到QQ空间 百度收藏 人人网 开心网 豆瓣网
?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最新图文信息资讯
关于环渤海财经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杂志订阅 - 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