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水利厅消息,7月底,烟台全面实施湖长制,建立起市、县、乡、村四级湖长体系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水库、重点塘坝和湿地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
今年6月底,烟台市、县、乡、村四级湖长组织体系建立完成,共在1145座水库、196处重要塘坝、4处湿地落实各级湖长1821名,其中市级湖长7名、县级湖长75名、镇级湖长629名、村级湖长1210名,并全面更新设置各级河(湖)长公示牌。7月底前,烟台15个县市区全部出台了县级湖长制工作方案。7月底,烟台市全面实施湖长制。
记者了解到,今年9月底前,山东省全面实施湖长制,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湖长体系以及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湖泊管理保护体制和良性运行机制。(刘金旺)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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