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发布产业政策实施细则
先进制造企业单项奖励最高一千二百万元
8月28日,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管委会发布促进先进制造、融资租赁、金融服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这是辽宁自贸试验区沈阳片区加快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进一步增强对高端产业和创新要素的集聚能力,推动产业支持的体系化、制度化,沈阳片区在出台促进先进制造、融资租赁、金融服务产业发展若干政策基础上,制定了配套的实施细则,重点对政策奖励标准、申报条件进行细化,对申报时间、申报要件、审核兑现流程进行规范,使产业政策更明晰、更系统、更具操作性。
相关产业政策均采用企业自主申报、第三方评估的方式进行审核。先进制造业分为项目落户奖、经营贡献奖等14项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1200万元,每年一季度开始申报;融资租赁业分为企业落户增资奖、扩大业务规模奖等9项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1500万元,企业贡献奖励每年1月和7月份申报,企业落户增资等奖励一般采取企业随时申报,重大项目可随时申报;金融服务业分为金融、股权投资、商业保理以及金融创新扶持等方面的政策奖励,企业单项奖励最高2000万元,除企业贡献奖励每年3月1日至31日申报外,其他政策奖励企业可随时申报,每季度末集中审核兑现。
据了解,沈阳片区成立一年多来,充分发挥试验田作用、引领作用和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聚焦加快结构调整和扩大对外开放,大力推进制度创新,在招商引资和扩大开放方面取得明显成效。截至8月底,沈阳片区累计新注册企业1.6万户,注册资本1714亿元;其中外资企业178户,注册资本17.11亿美元。今年前7个月,沈阳片区全口径税收同比增长78%。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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