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剧照
被指配乐侵权遭起诉
本报讯 日前,一篇名为“我们拒绝做《影》的影子:对近期《影》配乐事件的公开回应”的维权推文在网上流传。在公映版《影》被署名“前期作曲”的董颖达在文中表示,《影》的片方一直以“公映版里没有用我们的音乐所以不能署名”为由,拒绝为董颖达团队署名,但其公映版本采用的配乐,与其团队此前为电影创作的配乐极其相似甚至相同。董颖达团队表示不能接受,并已走法律程序,起诉片方乐创文娱(曾用名乐视影业)。
自《影》公映之后,有关电影配乐的争议就在小范围内流传,根据董颖达“我们拒绝做《影》的影子:对近期《影》配乐事件的公开回应”的说法,大致过程是这样的———
2017年2月,董颖达接受张艺谋委约对电影《影》进行配乐创作,她在2月底开始陆续集结起了全国顶尖的演奏家团队和中国古代音乐专家。团队工作从确定具体乐器及表演形式,到协助主要演员孙俪、邓超的具体乐曲演奏方法等;7月底跟组创作结束后,董颖达向制片方提供了全体成员名单;2017年10月下旬,《影》的全部剧中演员表演所需音乐+后期配乐,电影节版的音乐作曲工作结束,完成的音乐交给后期去做全片混音以供柏林电影节选片专用;2017年11月,制片方和董颖达签订了正式的作曲合同,同时也告知他们影片要赶新年档期,会再请一位音乐人添加一些商业元素;2018年9月,团队演奏家给董颖达发了几个《影》的宣传片,告诉她里面音乐采用的都是董颖达团队的原声音乐,她马上跟制片方进行了确认,却被告知因为影片公映版里没有用其团队的音乐,所以不能给团队署名;2018年9月30日晚,《影》上映当天,董颖达包场请朋友及团队观影,在看到“小艾弹瑟”和她的“小艾断手”音乐完全一样时,董颖达发现事实与片方坚称的“公映版没有用你们的音乐所以不能署名”相左;2018年11月16日,董颖达正式起诉乐创文娱侵害作品署名权,并于2018年11月17日发布文章说明此事。
对此,《影》片方乐创文娱日前作出回应:表示董颖达团队的配乐与出品方、导演的创作理念未能达成一致,随后出品方另行聘请委托吴立群(捞仔)重新为电影创作,并使用了捞仔版本的配乐。因此,公映版电影配乐作曲的署名为捞仔,同时也为董颖达进行了“前期作曲”的署名。此外,声明中还强调对方提出署名权主张后,出品方一直进行积极沟通、说明情况。对于对方的起诉,乐创文娱表示将积极应诉,并全力配合有关部门对于有争议配乐的鉴定和调查。至于《影》公映版配乐作曲人捞仔则向记者透露,剧组正在商量处理方案,将会做出正式回应。
(丁慧峰)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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