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每年要陪老人体检、外出游玩
邯郸市肥乡区出台敬老“金十条” 评比不优秀或影响事业
本报讯(记者 杨伟广)2月15日,邯郸市肥乡区公布了敬老爱老“金十条”,内容包括子女每年陪老人至少体检一次、每年陪老人外出游玩至少2次等。并由村委会组织对已婚子女进行评分,对评选不在优秀档次的子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不能入党,不能提拔重用。
邯郸市肥乡区敬老爱老“金十条”包括:老人住房与子女住房条件基本相同;要保障老人正常用水、用电等生活所需;老人住所要有一台电视机,丰富老人精神文化生活;子女给老人每年购买穿戴费用不低于200元;在老人生日或重大节日时,其子女要给老人送关爱、送问候、送礼物;子女每年要陪老人外出游玩至少2次(含肥乡景点);子女每年陪60岁以上的老人至少体检一次;老人生病住院,子女要保证老人能及时就医,承担其所需医疗费用,对失去生活自理能力的老人,由子女负责,保证有专人陪护;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老人,子女要保证其基本生活所需;兄弟、妯娌之间要和睦相处,共同孝敬老人。
据悉,按照“以孝治村”的评比方法,父母在肥乡区农村生活的已婚子女都将拥有自己的孝行分数,由老人自评(占30%)和社会评比(占70%)共同打分评比。社会评比人员由村两委班子成员、村民代表、村民事务理事会、退休干部和乡贤代表组成,总人数不低于村总户数的10%。评比分为三个档次,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秀档次,得分60-89分的为良好档次,得分59分以下的为较差档次。对第一次评比60分以下的子女,村委会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在村民代表大会上做公开检查;对连续两次评比在60分以下的子女,或被老人反映到村委会的子女,要在本村进行公开曝光;对连续三次评比在60分以下的子女,要在全区微信矩阵、电视台等媒体曝光,并列入不孝黑名单,对其进行相应处理;对不赡养老人、甚至虐待老人的子女,要依法处置,追究其法律责任;对评选不在优秀档次的子女,取消其评先评优资格,不能入党,不能提拔重用。
各乡(镇)每年在全乡评选出30-50名乡级“最美孝星”,并在全乡(镇)进行隆重表彰。全区每年要评选出100名区级“最美孝星”。近日,肥乡全区印发了“敬老孝老承诺书”,镇乡干部及村两委干部挨家挨户向村民发放。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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