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龙网3月1日讯(记者 孔祥妮)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审批制度改革,北京市住建委出台了《关于做好社会投资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全面实施了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精减网上报件、联合验收资料审验全程网上办理等工作。
精简施工许可审批要件、缩减办理时限
北京市住建委充分运用“互联网+政务服务”的工作模式,按照“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下发审批权,重视常监管”的改革目标,优化网上服务流程,全面实施了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精减网上报件、联合验收资料审验全程网上办理等工作。
通知显示,3月1日起,北京市全面实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电子证照。建设单位在施工许可业务办理完成后,不必再跑去服务窗口领取施工许可证,可以随时在电脑或手机上调取、打印、留存相关电子证照。电子证照设置二维码防伪标识,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即可实时读取数据进行验证,实现了快捷、防伪。
记者还了解到,尤其在施工许可申报材料方面,由原来的13项调整为4项。其中包括通过信用管理将原有的审批要件调整为法人承诺;直接取消一些要件(用地批准手续、施工合同备案等);优化流程的同时将工程质量监督注册、工程施工安全监督备案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办理。建设单位除提交施工许可申报材料外,无需再提交其他材料。施工许可证核发后,信息系统平台将相关信息推送给质量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最后,非必须招标项目施工许可审批再精简。通知显示,2018年6月1日起,对非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采取自主决定发包方式的,在确定工程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后,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不再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备案材料,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对于总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公用事业工程(不含学校、影剧院、体育场馆项目),建设规模5万平方米以下成片开发的住宅小区工程,无国有投资成分且不使用银行贷款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单位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和技术人员,能够保证独立承担工程安全质量责任的,可以不实行工程建设监理,实行自我管理模式。鼓励建设单位选择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等创新管理模式。
以上,通过精简审批要件、合并办理流程、完善信用机制,建筑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时限由原来法定的15天压缩至5个工作日。
推进施工许可审批权下放,重视事后监管
通知还显示,2018年1月1日起,跨区的轨道交通线性工程、单体规模十万平方米以上的市级重点工程等由市级审批,其他工程全部下放至区级办理施工许可手续,通过审批下放,90%以上的施工许可审批均可在工程项目所在地就近办理。
同时,北京市住建委通过“双随机”检查、分组对口检查、定期开展考评等形式加强事后监管。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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