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财经网讯 为深化养老服务“放管服”改革,激发养老市场活力,推进养老服务提升增效,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通知》(民函〔2019〕1号)精神,迁西县民政局依法全面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民政部门不再受理养老机构设立许可申请。
过去,设立民办公益性养老机构,需要通过民办非企业登记和设立许可两道门槛,并且设立许可要求前置条件多,审查标准高,办理相关手续难度很大。取消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后,设立公益性养老机构的,仅需要依法进行社会服务机构登记和备案即可。但目前该县民政部门负责的民办非企业审批权力已划转到行政审批局,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按照“一门、一网、一次”的办理原则,该局及时与行政审批局沟通,由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审批窗口统一对外,受理举办者提交的申请材料。
完成登记后,养老机构即可开展服务活动,并应当向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民政局将提供备案回执,书面告知养老机构运营基本条件以及相关扶持政策措施。备案受理科室:五保办,
联系电话:5665007。
该政策实施后,已有1家民办养老机构办理登记,目前正在完善登记备案手续;接待政策咨询20多例。(羿云姑 )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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