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日下午,山东省科技厅召开推进高校、科研院所创新创业座谈会。
会上,就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加快营造良好科研生态环境方面,省科技厅厅长唐波表示,下一步将抓紧与省直有关部门进行协商,尽快出台相关措施。
一是提升政府服务。重点是完善科技计划布局和管理。整合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加快项目、人才、平台一体化建设,持续推进省级科技计划体系改革。建立统一的科技计划管理平台,实现省各类科技计划项目信息共享,避免重复立项、重复支持。改革重大科技项目立项和组织实施方式,建立科技界、产业界和用户多方参与的形成机制。
二是减少检查评审。在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方面,简化财政科研项目预算编制,直接费用中除设备费外,其他科目费用调剂权全部下放给项目承担单位。在科研项目过程管理方面,减少科研项目实施周期内的各类评估、检查、抽查、审计等活动,各级财政、审计等部门对同一科研项目,实行监督、检查、审计信息共享、结果互认;完善项目验收制度,将技术验收和财务验收合二为一,严格依据任务书在项目实施期末进行一次性综合绩效评价。在项目申报和评审方面,增加科研人员申报准备时间,精简项目申报要求,精简信息和材料报送;探索建立项目立项环节技术专家和财务专家共同审核机制;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负责人和团队实际能力以及项目要求,不把论文、专利、承担项目、获奖和荣誉性头衔等作为限制性条件。在科研项目分类评价方面,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推行中长期创新绩效评价,构建重质轻量的研究导向。
三是扩大部门自主权。扩大高校院所法人自主权,会同有关部门加快制定措施,在机构编制、干部人事、薪酬分配、经费管理等方面推动更大力度改革。落实高校院所用人自主权,建立政府人才管理服务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改进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模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高校、科研院所按规定自主拟定岗位设置方案,自主聘用人员。赋予高校院所更大的科研管理权,简化科研仪器设备采购管理;高校院所以市场委托方式取得的横向经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由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或合同约定管理使用;高校院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和特点,研究制定差旅费管理办法,简化相关手续。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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