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国办发〔2019〕24号)要求,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会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等20个部门,结合我省实际,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经省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鲁政办发〔2019〕24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的制定,坚持政策连续性与创新性相统一,既有对现行政策的深化,又有对外省做法的借鉴。与之前出台的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相比,此次政策突破的力度比较大。政策惠及面进一步扩大。
在培训对象上,按照“应培尽培”“愿培则培”“需培就培”的原则,梯次实施职业技能培训。相关部门在调研中发现,山东省职业技能培训的需求群体,不仅仅是原有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五类人员”,还有许多“刚需”的群体。因此,《实施方案》除国家明确的企业职工、就业重点群体、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三类群体外,我省扩展到高校在校大学生、确有需求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高危行业企业职工。另外,还开展了具有山东特色的中小微企业培训、在校大学生“三个一”(一次职业技能培训、一次创业能力培训、一次就业能力实训)能力培养等丰富多彩的培训项目。
培训基础能力进一步夯实
根据经验,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存在一些难点,尤其是现有培训供给能力不足,一些培训项目的设置、培训内容的安排,没有紧跟就业需要,甚至存在相脱节的现象;培训资源尤其是培训师资还存在总量不足、分布不均衡的问题。针对这些难点,我们重点研究了“如何提升基础供给能力”的问题,主要有三个创新点:一是在培训项目上。结合“放管服”的要求,设区的市根据产业发展和就业需求统一制定发布重点产业职业技能培训指导目录、一般性职业技能培训目录、劳动者培训需求目录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四个目录”,并统一补贴标准。二是在培训师资上。建立面向全国的“三优”资源,就是优质培训教材、优良网络课件和优秀培训教师征集机制。三是在培训模式上。全面推行“劳动者(企业)提单、政府列单、劳动者选单、机构接单、政府买单”五单式培训模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还要推出有特色的示范培训项目,引领本部门本行业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培训补贴政策进一步放宽
《实施方案》的制定,立足于培训工作实际,优化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把重点群体都纳入培训补贴的范围,真正把补贴政策的引导激励作用发挥出来、发挥充分。一是创新制定项目制培训补贴资金先行拨付政策,用好用活各项培训资金。二是鼓励支持欠发达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省级就业补助资金给予一定的资金倾斜。三是将原有的“每人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提高到“按规定每人每年不超过3次”。
组织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
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关乎各行各业、关系千家万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强力予以推进。在组织实施上,实行省有关部门和市、县(市、区)政府“双落实”机制,建立省级统筹、部门协作、市县实施的工作格局,省政府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和市级政府都要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在质效监督上,强化对培训任务完成情况、工作开展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并纳入了省政府就业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范围。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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