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将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乡镇延伸,探索推行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服务模式。
近日,我省出台《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辽宁成为全国首个以省级层面出台该方面指导意见的省份。《意见》明确,2019年年底前,全省将建立覆盖县区、乡镇和村的组织管理体系;2020年年底前,使各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
在加强农村公路运营方面,《意见》明确,要拓展现有农村客运站服务功能,提升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候车环境,发展集农村公路养护、客运、物流、旅游等功能为一体的农村客运综合服务站。积极推动农村客运车辆安装并使用车载卫星定位装置、视频监控系统和胎压监测等主动预警技术装备,提高农村客运安全保障能力。优化城乡客运发展模式,因地制宜推进城市公交线路向乡镇延伸,探索推行区域经营、预约响应等服务模式,完善城乡客运服务网络,稳步提升农村公路运营服务水平,确保辖区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率保持100%。提升邮政运输和物流服务质量,加强快递企业农村末端网点建设,提高快递末端服务水平。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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