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从天津市交通运输委获悉,新版《天津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以下简称新《守则》)已于近日印发,自2019年9月25日起施行。
《守则》共十五条(具体内容详见昨日每日新报微信公号)。其中,第三条至第七条规范了乘客进站环节,包括安全检查、携带物品、购票乘车等方面的具体要求。第八条至第十二条规范了乘客在乘车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明确了多种禁止行为。第十三条规定了对运营服务不满意时投诉处理方式。第十四条明确了违反《守则》的惩治措施。
市交通运输委有关负责人介绍,与2007年版天津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相比,新版《守则》充分吸纳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天津市轨道交通管理规定》有关内容和要求,对乘客进站、安检、购票、乘车、出站全过程进行规范,着重对影响环境卫生、乘车秩序、运营安全的禁止行为进行了细化明确,可有效引导广大乘客文明出行、规范乘车。市交通运输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运营单位加大宣传引导和监督管理力度,并结合“信用交通省”创建建立乘客信用评价体系,与广大市民乘客共同构建和维护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责任编辑:辛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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