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发挥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的典型引领、示范带动作用,省文旅厅日前公示首批6家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创建单位,公示期截至11月21日。如有异议,可向省文旅厅反映。
示范区是指依法依规设立的各类文旅企业、园区(聚集区)以及我省规划重点布局的文旅产业发展区域。其文化旅游资源丰富,以文旅产业为重点发展方向,在文旅融合方面具有示范、支撑、带动作用。省文旅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6月中旬,省文旅厅下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
在过去5个多月的时间里,各市文旅局对照要求积极推荐。省文旅厅根据各地推荐情况,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审查和实地考查,形成评审意见。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审议择优确定拟选名单,确定首批6家示范区创建单位进行公示,分别是太原市晋源区、晋中市平遥县、吕梁市贾家庄文化生态旅游区、长治市振兴小镇、晋城市皇城相府和大阳古镇旅游景区。
据悉,示范区创建原则包括:加快资源整合,催生产业融合、产品创新、旅游服务等方面的新业态、新模式,共同推动文化旅游产业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以资源要素整合、产品服务创新为着力点,推动文化旅游工作各领域、多方位、全链条深度融合,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并进;立足区位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特征,因地制宜,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道路,探索符合当地实际、形式多样、各具特色的文旅产业融合模式,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等。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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