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国企退休人员将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
由街道和社区提供社保服务,养老金统一使用社保卡发放
山西晚报讯(记者 武佳)12月2日,山西晚报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国企退休人员将全部实行社会化管理。目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相关配套政策已经出台,我省将完善养老金社会化发放方式,统一使用社保卡发放养老金,国企退休人员可在街道、社区享受社会保障服务。
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是指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后,管理服务工作与原企业分离,社保关系和人事档案移交街道实行属地管理,由街道和社区服务组织提供相应管理服务。
我省将全力保障国企退休人员在实行社会化管理后社会保障方面的权益,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支付。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充分运用“民生山西”APP开展社会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服务,同时优化窗口服务模式,在发放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领取社保待遇人员信息修改,已故退休人员家属申领丧葬补助金、抚恤金以及结算个人账户余额等方面,为参保单位和人员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的服务。
各级人社部门将做好退休人员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衔接,指导街道、社区提供社会保障服务:向辖区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提供养老待遇调整、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工伤保险待遇领取标准、工伤辅助器具配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旧伤复发治疗及费用报销等政策咨询,接受退休人员相关业务咨询,帮助退休人员查询个人社保权益记录等有关信息。同时,对高龄、病残、孤寡等特殊群体建立服务台账,做好上门认证服务;对辖区内退休人员实行动态管理,了解掌握退休人员和遗属的生存状况,当退休人员、遗属出现死亡、服刑、失踪等影响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情形时,要及时将相关信息发送至山西省省级数据交换共享平台。
另外,国有企业为参保人员办理申领养老保险待遇手续时,应当将纳入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退休人员有关信息分别报送给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选择的社会化管理街道、社区;对已移交街道、社区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参保企业要及时将移交人员信息反馈给退休人员领取待遇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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