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炜)25日,石家庄市税务局发布公告,提醒纳税人关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2月31日前申报确认和更新修改专扣信息,确保2020年能及时、准确享受专扣政策红利。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其中,子女教育扣除标准为每子女每月1000元;继续教育扣除标准为每月400元或取得相关证书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大病医疗扣除标准为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住房贷款利息扣除标准为每月1000元;石家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赡养老人扣除标准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非独生子女由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额度。
考虑到部分自然人纳税人可能由于工作繁忙或遗忘,未能在12月份关注、修改专扣信息,对于这部分纳税人税务机关将帮助其自动将今年已填报的专扣信息的有效性延长至次年。对于任职受雇单位发生变化的或者专扣信息产生变化而没有及时修改的纳税人,有可能会影响其继续享受专扣政策或者影响其纳税信用。
如果2019年有符合条件但未享受专扣政策的职工,可抓紧在今年12月份发工资前填报信息,在今年最后一个纳税申报期补充享受本年度未享受的累计专项附加扣除。
责任编辑:乔慧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