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女子去领证 惊现被结婚两次
和17年前天上掉下来的丈夫“离”不了 自己就结不成婚
■永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胡女士和两位陌生男子的婚姻登记表。
■“丈夫”孟某、韩某给胡女士出具的证明。
2018年,邯郸市的胡女士高高兴兴地和男友去登记结婚,结果意外发现自己已经和别人登记结婚,并且已结婚两次。更为离奇的是,这两段“婚姻”还都在婚姻存续期。尽管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可是这么奇葩而又离奇的事情,竟然真的就存在于我们的生活之中,就不能不让人疑窦丛生了。胡女士不知情的这两段离奇“姻缘”,究竟是月老乱点鸳鸯,还是有关部门离谱呢?昨日,本报记者对其中的缘由进行了调查,为大家一一分解这段胡女士“做梦都想不到”的遭遇。
□文/图 本报记者 杨伟广
同男友去四川领证
发现在永年被结婚两次
邯郸市永年区的胡女士在北京打工期间,认识了现在的四川籍男友,2018年秋天,她满怀欣喜地和男友去四川乐山老家领结婚证时,却被当地民政局告知,她已经结婚,并且身份证信息显示已结婚两次,涉嫌重婚。
“我当时就蒙了,我岂不成了骗婚的骗子?”胡女士回忆起那一幕,至今仍然气愤难消,当时在民政局工作人员和男友诧异的目光下,她觉得自己遭受到了侮辱,也感到不可思议。当时男方的父母还请了亲戚朋友,准备摆宴席庆贺,结果都泡汤了,大家不欢而散。
电脑信息显示,胡女士前两次“结婚”都是在邯郸市永年区民政局登记办理的。她和心情沮丧的男友一刻也没有停留,第二天乘坐火车赶到了永年。
“结婚”十余年 她和“丈夫”不相识
胡女士说,当他们急匆匆来到邯郸市永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查询时,工作人员表示,她名下确实已经登记结婚两次,但具体信息不让看,告诉她只有法院或律师才能查阅和复印相关档案资料。
无奈,胡女士花钱聘请了一位律师。经过一番曲折,2019年4月15日,终于从永年区民政局复印出两份《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其中一份显示男方孟某,女方胡某,于2003年12月15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冀永婚(2003)结字第2968号,还附有两人的结婚登记照片。胡女士说,除了名字和身份证号是她的,照片上的女子不是她本人,也不是她签的字。另一份结婚登记表显示男方韩某,女方胡某,于2004年1月7日登记结婚,结婚证字号:冀永婚(2004)结字第010400280号。同样,除了身份证号是胡女士的,照片上是另一位女子。
今年37岁的胡女士是邯郸市永年区人,她说自己曾有过一段婚史,2009年5月和前夫在永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2016年6月俩人办理离婚。当时无论结婚还是离婚,都没有显示2003年、2004年曾结婚的信息,而且她和孟某、韩某根本不认识,从登记照片上看,也不是熟人。
“丈夫”真老婆不够结婚年龄
当年托熟人办了假结婚证
胡女士指着《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的照片,告诉永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这明显不是自己,一眼就能看出这两次婚姻登记存在问题,希望给予撤销,但工作人员坚持让她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为了弄清楚真相,已无心情打工的胡女士干脆自己去寻找孟某、韩某。很快,根据结婚登记表上的信息,她先找到了永年区正西乡的孟某,“结婚”近17年的两个人第一次相见。孟某吓了一跳,但他很坦诚,立即写了一纸证明:“2003年12月15日,我和妻子张某一起去办理结婚登记时,因为我妻子结婚年龄不够,由一名乡里的干部带着我们去办理的,具体事宜都是乡干部给办理的。乡干部叫什么因为时间太久我们记不清了。当时办出来的结婚证上显示女方是我根本不认识的胡某。我和妻子结婚后,夫妻和睦。从来没有出现过和胡某结婚,一起生活的情况。”孟某还表示,他和妻子于2013年在永年区民政局办理了真实结婚证。
同样,永年区正西乡的韩某也表示,2004年1月7日他和妻子苏某办理结婚登记时,因为妻子年龄不够,就让乡里的一名干部帮助办理,办出来结婚证后,结婚证上的女方胡某他们根本不认识。
2020年6月3日下午,记者拨打孟某的手机号未接通,韩某则在电话中表示2004年办理结婚证时他就没去,家里大人找的谁也不知道,反正不认识胡某,2009年他和妻子去永年区民政局办理了真实的结婚证。
如今假夫妻“离婚”难 谁来为错买单
“既然上两次结婚都有问题,那民政局撤销了就好,别影响我和现在的男友结婚就行了。”胡女士说,查清楚真相后,她和孟某、韩某约好去永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可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因为身份信息和照片不符,无法为他们办理离婚手续。
实在没有办法了,胡女士一纸诉状将永年区民政局告上法庭,要求判决她和孟某、韩某的结婚登记无效。邯郸市永年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已经超过5年诉讼时效,驳回了胡某的起诉。胡某上诉后,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12月驳回了上诉,维持原裁定。
中间,胡女士也曾向当地派出所报警求助,但警方没有立案。“明明一眼就能看出结婚登记有错误,双方也都承认有问题,为什么就‘离’不了呢?”胡女士气愤地说,“永年区民政局在婚姻登记时出现了工作失误,就应该主动纠错,承担责任。”
对此,永年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裴主任解释说,2011年之前,邯郸市婚姻登记没有上网,更没有刷脸、指纹等系统,工作人员很难确定谁已经结婚了,谁没有结婚,只要男女双方提供了身份证信息,本人到场签字,就予以办理,至于照片上长相的差异,由于胖瘦变化、化妆等因素,加上有时候来登记的人多,仅凭看一眼也不好判断。2015年,河北省对以前的婚姻登记情况进行补录上网,许多婚姻登记错误、重婚等问题就暴露出来了。裴主任表示,因为年代久远,她对胡女士的遭遇无法评说,建议走司法程序,他们听法院的。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刘建强律师指出,胡女士可以和涉事人员开具相关证明,一起到民政局备注,申请自行撤销更正错误信息,如果民政局不予配合,胡女士只能和孟某、韩某通过诉讼离婚解决纠纷。
胡女士表示,自己和孟某、胡某根本不认识,也没有结婚,如今却要耗费时间、精力去和他们“离婚”,这个责任到底应该由谁来承担?
本报将继续关注这起蹊跷的“被结婚”事件。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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