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席记者 吴 温)记者从市安委办获悉,5月18日至29日,省安委办督导执法组对我市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督导执法检查,发现7家企业安全问题隐患较为突出,并向有关单位进行了通报。
1.循环化工园区石家庄华美造纸厂:企业主要负责人未按规定对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带队进行检查;未按照“一人一档”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应急预案内容照搬照抄,未按要求组织演练和备案;造纸车间二号线配电柜柜门接地线缺失,1#闪蒸罐管道法兰螺栓未安装齐全,压榨辊区域巡检钢制平台距离地面高度2米以上且缺少踢脚板。
2.新乐市祥瑞城2期施工工地(河北钰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建):安全教育和培训不到位,施工现场有7名工人未佩戴安全帽;3#楼南侧车库基坑未设置防护栏杆和应急通道;1#楼1层南侧配电箱旁电缆未架空或埋地敷设;1#楼各层窗户临边处均未设置防护设施。
3.新乐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未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检查时无厂级领导值班,全厂只有2名运维工作人员在位;未针对“有限空间检维修作业”重大风险制定专门的风险管控方案;未建立受限(有限)空间台账;加药泵区域电气开关箱箱门未设置接地线;配电室窗户未设置密目网,穿墙电缆防火封堵不严密。
4.井陉矿区河钢集团石钢新项目施工工地(中国二十冶集团有限公司承建部分):电气室施工工地南部出入口处未设防护,工地二楼切割机施工现场电缆被金属边角料覆盖,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加热炉工段焊接现场1个氧气瓶无防倾倒装置,切割木板施工现场1名工人未戴防护手套;小棒主轧线工段1个二级配电箱两侧未封闭,3-1号、3-2号一级配电箱未密封,未粘贴接线布置图。
5.长安区栗新小区居民楼加装保温层改造工程:施工单位(河北中建工程有限公司)施工作业现场待用的可燃聚苯乙烯泡沫保温板大量堆放,安全管理不到位,风险辨识不全面,现实隐患和问题大量存在;劳务分包单位(石家庄华望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到位,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
6.石家庄地铁2号线10标段新世隆站C出入口:横梁的竖向Y型钢支柱基座底部固定不牢固,部分深基坑临边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动力电源线路敷设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配电箱管理不规范,施工现场入口西侧配电箱门未进行接地,施工现场未设置风险辨识告知卡,不符合《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第4条的规定。
7.新乐市维多利亚施工工地:施工现场未按《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设置风险辨识告知卡;一层通道东侧砌墙筑脚手架搭设不规范;二层西南角楼梯处、三层西侧楼梯临边洞口未设置安全防护设施;三层临时三级配电箱接线位置不正确、接线头未固定,电缆被压在堆放的钢管下;主楼东侧配电箱箱门敞开,配电箱未编号管理。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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