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记者从沈阳市政府获悉,为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沈阳市公安局建立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审合一”机制。
沈阳市确定,由沈阳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归口负责,集中办理,统一履行知识产权一审案件的检察监督职能,并将强化专门力量,成立专门办案团队,专门研究办理相应审级知识产权案件,同时适当开展专项行动,为知识产权权利人节约维权成本,最大限度保护企业合法权益。
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会商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畅通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统一证据标准和裁判理念,提升裁判公信力。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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