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8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太原市政府获悉:《太原市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已出台。8月13日起,凡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以电话、信件、网上举报等方式,对太原市内涉嫌非法集资行为的举报,经查证属实,予以相应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5万元。
举报奖励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有关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被举报行为涉嫌非法集资;被举报企业注册在太原市或注册在外省市在太原市进行非法集资。
举报奖励标准应根据举报案件的涉案金额、案件性质等因素综合评定。
此外,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举报人借举报之名实施诬告陷害他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谎报线索等行为,以及伪造举报材料骗取或冒领奖金的,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参与举报奖励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以任何方式透漏举报人身份、举报内容和奖励等情况,违法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举报人可通过以下途径举报涉嫌非法集资线索:拨打4030677非法集资举报平台电话或12345便民服务热线举报;电子邮箱举报(tyscfbjb@163.com);发送信件举报;或就近到公安机关报案。
责任编辑:乔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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