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记者从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大连市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12月1日起实施,大连市存量房网签备案赋码合同将作为办理个人存量房贷款、纳税申报等各相关业务的重要依据,此举将进一步规范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和经纪行为,增加透明度。
实施细则适用范围为大连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四区国有土地范围内个人已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存量房(含非住宅)。从12月1日起,进行买卖时均需通过存量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平台签订存量房交易合同。买卖主体中涉及单位企业的,可暂不进行网上签约备案。存量房其他转移形式:赠予、继承(受遗赠)、析产、法院判决、互换、夫妻间转移、直系亲属买卖、以房抵债(能够提供生效法律文书《抵债协议》)的可不进行网上签约备案。
责任编辑:辛欣
?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渤海财经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