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证券拟扩至280只成份股及7只ETF。
试点业务“转常规”的规则体系已基本就绪。本报获悉,沪深交易所已完成《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配套规则的制定并上报,沪深标的证券拟扩容至、深证100的280只成份股以及7只ETF。
8月19日,证监会对外公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修订草案,及《转融通业务监督管理试行办法(草案)》,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截至9月4日征求意见结束。这些办法将于近期公布。
与此同时,“转常规”相关的其他配套规则也基本准备完成。
目前,沪深交易所完成了《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的制定,并已上报证监会。根据该细则,符合条件的ETF基金也可成为两融标的证券。同时,两所的融资融券交易会员指南、业务手册,中登公司关于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的实施细则、业务指南等也已制定完毕。
权威人士称,沪深交易所将在证监会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后,发布《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并同步调整标的证券和可充抵保证金证券的范围。
调整后的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池拟纳入280只股票和7只ETF基金。股票部分包括上证180指数的180只成份股,以及深证100指数的100只成份股;ETF基金部分则包括在沪市上市的4只ETF和在深市上市的3只ETF。
一券商人士表示,融资融券转常规、标的证券扩容,不仅会吸引更多投资者参与、激活已参与客户的交易热情,也将使更为丰富的交易策略和投资策略成为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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